云端之巅 第二十五章入乡随俗

更新:03-12 09:52 源站:快眼看书

    第二十五章入乡随俗 (第3/3页)

学习协同作战,野外生存,躲避猛兽,并且独自一人抓住一种名叫斑毛马的野兽并驯化为坐骑,才真正算得上是一个勇士。

    勇士们第一次见到余云阳背着巨兵宣告出现在据点的时候,这把造型奇特的武器他们恨不得自己也有一把。

    红色的毛与两个相对实力较高的勇士和余云阳天天研究余云阳的镰刀,由于除了余云阳没人拿的起他的镰刀,于是红色的毛做了一个一般大小造型的镰刀,四个人整合刀法与枪法(这里指长枪),研究各种招式,或拍,挑,勾,打,刺,劈,斩,切。

    无所不用其极,包括红色的毛在内三个经验丰富的勇士每天对练,而每逢他们对练,村里的老人与其余勇士若是得闲定会前来喝彩,倒是一副好不热闹的风景。

    训练学习的时候,余云阳虽然干活不行,但悟性颇高,所表现出来的军事潜力就算是红色的毛都自叹不如,比如在沙盘上排演如何安排野兽袭击村子时的攻防点。

    同时勇士们每天都必须要外出打猎,女人则留在村里,所以每个人的肤色都是黝黑,除了未嫁的女孩皮肤相对较白。

    就这样半个月后,天气开始暖和,森林里的积雪开始融化,地面开始好走,给狩猎带来很大的帮助。

    余云阳按照学来的手艺自己动手做了一条携行带,用来背巨兵宣告,便于携带使用,同时还做了一条项圈,套着牙龙巨大的脖子,项圈上面还串有兽牙,以便代表这是私人所有。

    而项圈上串兽牙,根据不同的排列和数量还可以确定其主人。

    一大早余云阳就洗漱完毕,穿上皮外套皮裤,带上鱼骨项链,他的头发也剃过了,因为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勇士,他只能把头发绑起来不能篇成辫子。

    再背上巨兵宣告,嫣然成了一个远古勇士。

    今天依旧是要去学习狩猎,余云阳早早就去了据点,不多时勇士们都到了,神婆为大家占卜行程的凶吉,然后由村长指示兵分四路。

    出乎意料的是余云阳今天与红色的毛为一队,他这些天都是学习收获陷阱与安放陷阱,也许教他技能的勇士觉得他已经够资格正式带上弓箭去狩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