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美利坚,我在美国当神父 第74章:看警察抓人比自己抓人更爽

更新:04-13 14:59 源站:快眼看书

    第74章:看警察抓人比自己抓人更爽 (第3/3页)

保护这个中国女人?”

    可能是这话刺激到了汤姆,他走向自己的妻子,可能是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那名华人女性在连连后退。

    “不,不,不,不要!”

    “这个中国的贱女人!”

    汤姆抬起手狠狠地一巴掌打在了他妻子的脸上,看到这一幕,洪磊终于动了。

    你肯定会以为洪磊会上去飞起一脚,或者拿出手枪来一套美式居合。

    不!

    虽然洪磊带枪了,就在副驾驶的储物格里,但这种场合明显不能动枪,先不说用枪的合法性,单是大白天开枪,周围的邻居都在看着呢。

    飞起一脚自然是可以的,纽约有‘保护第三人’法条,如果你合理认为有人正在对他人使用非法武力,你可以使用非致命武力来制止。

    但那会让洪磊惹麻烦,可能还要再去一次法庭,这个华人女性不是洪磊的外甥,没必要承担那么大的风险。

    所以...

    洪磊拿出手机,迅速拨通911,别问,问就是黑白两道都有洪磊的‘关系’。

    电话刚刚接通,还不等接线员询问,洪磊就如同机关枪一样迅速告知接线员信息。

    那熟练的模样显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

    不好意思,晚上的爽剧路线是洪磊亲自动手,但白天,看着警察动手比自己动手更爽。

    那名白人壮汉可能也察觉到不对,但已经晚了。

    “跟我回屋,现在,回去!”

    白人壮汉还想着用城堡法抵抗一会,但是没用,洪磊就等着警察来。

    只用了三分钟,两辆警车就抵达洪磊所在的社区,其中还有洪磊的熟人。

    四名警察里有一个白人警察看到洪磊的第一时间就惊讶道:“神父,报案人又是你?”

    “是,托德警官,又是我。”

    “这次是什么案件?毒品、枪支还是盗窃?”

    “家庭暴力,有一位女士向我诉说她被家庭暴力,我来调解,现在受害人被强行带进屋里了。”

    洪磊指了指汤姆的家说道:“她身上和脸上有明显的淤青痕迹,建议你们检查加害者的手掌,上面还有残留的皮肤组织。”

    “他有武器吗?”

    “也许有...”

    “好的,你可真会给我们找事做,神父。”

    托德警官很无奈地用手指指了指洪磊,最后回到警车驾驶位上。

    “调度中心,我需要支援!对方有人质!”

    一句话后,几分钟内又来了三辆警车,十名警察会合并交流情况后,才敢慢慢上前。

    现在已经不是那名华人女性想不想起诉自己丈夫的问题,家庭暴力属于公诉案件,不管被害人起不起诉,检察院或相关部门都可以主动起诉嫌疑人。

    有些事不上称没四两重,上称了千斤也打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