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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烛火催猎令 孤舟向故人 (第1/3页)
猎令在第三天的日出时分贴上了告示碑。
碑立在乌角部祭院正门外的方石台上,高一丈三,青黑色的碑面被海风蚀出密密麻麻的细孔,像一块巨大的浮石。每年潮选之前,告示碑上会贴出祭品名单;而猎令,乌止记忆中只在七年前见过一次。那一次猎令上的逃祭者被追了三十七天才在北海礁上被截住,人头送回祭院时,颅骨里的骨髓已经抽干了——追猎者的规矩是只取骨纹不取全尸。
乌止挤在人群里看那张朱砂写的猎令。令文不长,总共三行:逃祭者苦楝、阿苔、柳三,于旧港外潮滩村藏匿,私通外海邪祟,即日布猎网缉杀。凡擒获首级者,本祭祭罪豁免一次,另赐骨符一枚,可抵三年人牲名额。
豁免祭罪,外加骨符。这个价码把人群里几个老猎手的眼睛都点亮了。乌止注意到他们看猎令的方式——不是读字,而是用手指沿着朱砂笔画的走势描摹,像是在确认这笔朱砂究竟是祭院长老亲手写的,还是代笔。在乌角部待久了的人都懂:亲手写的猎令意味着“追到底“,代笔的猎令则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乌止盯着落款处那个印章看了三遍——是烛离的私印,不是祭院公印。也就是说,这张猎令是烛离以个人名义发出的。
他的脊背又凉了一截。
人群忽然往两边分开,像潮水退避礁石。乌止来不及躲,烛离已经从祭院侧门走出来,晨光把他在石阶上的影子拉得很长,那道影子末端正好落在乌止脚尖前半寸。精准得像量过。
“你看完了?“烛离从告示碑上把猎令揭下来,卷成筒状递向乌止,“你替我去。“
人群里的议论声瞬间安静了。乌止没有伸手接。他能感觉到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钉在他后背上——有疑惑的、有同情的、有幸灾乐祸的。旧港那个卖路引的独眼掌柜说过,乌角部的规矩就是人吃人,吃相好看的叫祭司,吃相难看的叫猎手,被吃的叫祭品。而他现在站在告示碑前,接与不接都是被放在砧板上的位置。
“我不做刽子手。“乌止的声音不大,但足够让前排的人听清楚。
烛离笑了。和上次族会走廊上那个笑意一样,嘴角的弧度刚刚好在礼貌和嘲弄之间。“你可以不去。“他把猎令在指尖转了半圈,像摆弄一根草茎,“猎令上只写了三个名字。但我如果今天午时之前,在'苦楝'后面补上第四个……你猜这张猎令会在多少个人手里传阅?“
乌止盯着他的眼睛。烛离的瞳孔颜色比寻常乌角部人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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