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不聪明 第十二章

更新:04-26 08:35 源站:快眼看书

    第十二章 (第2/3页)

一帧一帧分解、嵌进思维、再输出。我不知道他在讲什么,却能迅速精准地用母语逐句复述。

    一直到讲座结束,我还久久地坐在座位里,像刚跑过几千米般浑身是汗。在往日,即使跟一整下午的会议也不会这么累;而此刻,在我身体内交战的不仅仅是两种语言,还有两种人生。

    我曾放弃的,和我正拥有的。

    “你不舒服?”施杰在旁边伸手探探我的额头。

    我回过神来:“没,有点热。”

    “走,我爸在前面,咱们去打个招呼。”他说。

    “啊?”他爸?

    不在状态地被他拉着挤过退场的人潮冲到前边,正跟一个中年男人说着话的谢慧仪转过头看到施杰,匆匆打了个招呼:“小施总。”

    “大施总呢?”他问。

    这一问一答我明白了,原来施杰的父亲就是出版公司的总裁。

    慧仪见状又匆匆结束了上一段交谈,转向施杰:“大施总刚出发去晚宴的会场了,我们也走吧?咦,Bridget?你也来了?”

    我实在无法形容现在有多讨厌被人这样称呼,这种讨厌来得不合理又无法解释——只不过是一个名字而已。

    “嘿,我今天还行吧?”她自然地拉起我的手,像往日我们在工作后询问彼此意见一样。她知道,她知道我在这种环境里一定会不自觉进入状态。她为什么不能认为我已经变得迟缓、已经没有以往的职业习惯、已经彻底成了另一个人?

    “很完美啊,一点都没变。”我依旧挂着微笑,既真心又违心地回答她。真心,是因为她表现得精准出色一如既往;违心,是因为我厌恶这个话题。

    自从两年前,前男友的太太冲来将公司和我家闹得天翻地覆开始,我便厌恶这一切。不需他人提醒我这圈子有多小,我早已自动退避到圈外。

    施杰的目光在我们俩身上来回转了一圈,最后停在我这里:“你们俩认识?我还不知道你叫Bridget!挺好听的。”

    “这个不用在意,因为我都不用了。以前是因为工作需要,现在还用英文名字有点多余。”我说。

    “你们俩怎么认识的?同学?”施杰面带好奇地问。

    慧仪看他一眼,似要替旧朋友挣点面子般故意轻描淡写地答道:“你不知道?我们同事过一段时间,她以前是我们公司最出色的译员之一。哎,我们赶紧走吧,再不去该晚了。”

    晚上还有晚宴,都顾不得问是哪家的聚会,我赶紧推辞:“不好意思,我刚才一直不太舒服,就不去了。你们去吧!”

    “我先送你回去。”施杰刚才见过我目光呆滞又出了一头汗,对这个借口倒是没有怀疑。

    “不用,这里好打车。”

    慧仪道:“你就让他送吧,不舒服自己回家也不安全。”

    “走吧。”施杰不容反驳地拉过我往外走,还回头跟慧仪交代了一声,“我送了她回去就来,不会晚很多。”

    我被他拉着,要道别也只能跟他一样扭过头边走边说,“慧仪,那我先回去了,下次见。”

    “好,再电话联络!”她举起一只手做了个打电话的动作。

    转身离开这里每走一步都更轻松一步。她在我那段回忆里的确属于为数不多的整洁温馨的角落;但她同样也是那一切的目击证人,我无法面对这样无形的对峙。不安是一头怪兽,躲在暗处吞食我体内残存的勇气,所有与那段往事相关的人证和物证都不应该再存在于当下的生活。

    我知道这对朋友并不公正。但我别无他法。

    回家路上我心不在焉地看着车窗外,手有一下没一下地玩着安全带扣。

    前面路口红灯,车缓缓停下。施杰问我:“知不知道我为什么非要送你回家?”

    “你是好人。”我乱答。

    “不对,再猜。”他面露神秘兮兮的笑容。

    “你有空。”

    “算了算了,揭晓答案了。”他松开自己身上的安全带,俯过身来。

    我吓了一跳正待反应,他已经半个身子探到了前后座之间,揭开搭在后座上的那件外套,变出一束香槟玫瑰来。

    “送给你!你一直不告诉我喜欢哪几朵,我就随便摘了。”

    “谢谢。”他此举我不是不感动的。如果感动可以代替感情,那么每个人都得有几十或上百个分身才够次次以身相许。

    “喜欢吗?”他问。

    他的样子既不忐忑又不紧张,更多的是胸有成竹。

    “绿灯了。”我指指前方。

    后面的车适时地鸣起喇叭。

    施杰重新系好安全带发动了车子,大度地不再追问我类似问题:“有答案的时候告诉我就行,我不着急。”

    阳光透过车窗斜斜地投进来,在我膝盖上映上狭长的影。又快到傍晚。我忽然想起春末那一次与黎靖并肩站在江北机场看薄暮的情景。浓雾散去、尘光如旧,恋爱这东西与谁谈其实都还是老样子,若不想周而复始,便最好一次一生。既没动过与身边驾驶座上这个男人过一辈子的念头,何必随随便便开始?

    直到下了车才记起来,我把他刚送的香槟玫瑰忘在了车上。

    既然借口不舒服,还是把功夫做足。施杰送我到家,我站在楼道口看着他的车驶出小区大门,这才转身又去了店里。

    回到店里时换物活动早散了,想必仍有不少客人留下来看书喝咖啡。果然,一进门就见到小章一副博士进了实验室的架势在吧台后演示他的宝贝虹吸壶。圆形玻璃球体中的热水不紧不慢地沸腾着从下涌进上壶的玻璃管中,围观的几个女孩看得目不转睛。

    放下包去换制服,我一眼看见自己的纸盒居然还在那里。早跟小章交代过,这盒子里没人收留的旧物就干脆扔了,再带回家也是占地方;它怎么还在这里?

    见我盯着它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神奇咖啡师小章扭过头:“有人留了礼物给你,在里边。”

    给我?这活动并不是一对一地换物,而是大家带自己的旧物来供人挑选、也可以将自己喜欢的带走。怎么会有人给不在场的我留礼物?

    ——纸盒里除了一本旧书之外的确别无他物。

    那是一本虽然旧了却依然干净平整品相不错的弗罗斯特诗集。

    我见过它。我想我知道这是谁留下的礼物。再重新环视店内,客人虽不少,其中却没有它旧主人的身影。握着那本诗集,感受到它被空调吹得冰凉的软精装封面之下似乎包裹着几分由内散发的温度。

    我的旧物已经一样不剩,不知道他挑走了什么?那些东西里大多是饰品和小摆件,男性化的物件并不多。又或者他其实没有带走任何物件,只是留了这本诗集送给我?在漫不经心地猜测这些时,我感觉不知从何处涌来一股小小的惊喜,温温吞吞地笼罩在内心里。

    于是,我绕开其他人,走到最里面一层书架后给黎靖打电话。

    他显然没在上课,很快就接听了。然而听筒那一端的背景声有些嘈杂,不像是办公室或是家里。

    “谢谢你送的书。”我开门见山。

    他答得轻松随意:“噢,那时候手边只剩这本书了。”

    我被他这个说法逗乐了:“那你也可以不换啊。”

    “没关系,店长已经替你请我喝过咖啡了。”

    “这么好的待遇?”我有几分诧异,心想难道李姐也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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