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不聪明 第十八章

更新:04-26 08:35 源站:快眼看书

    第十八章 (第3/3页)

    他笑了笑:“差不多都算。新娘你也认识。”

    孙芸?我不记得有朋友叫这个名字。

    见我疑惑的表情,他又伸出胳膊示意我挽住:“走吧,一会儿你见到就知道了。”

    这是场纯西式的婚宴。宴会大厅到处装饰着鲜花和纱幔,厅中央铺着绸桌布的大长桌上那几座银色烛台美轮美奂。厅四周如画展般摆满了陈列婚纱照的木画架。

    照片上那对男女我的确认识——新娘是云清,新郎是那夜在书店见过的、和她牵着手的男人。

    原来她真名叫孙芸。早在进门时就该想到,我所认识的人中只知笔名不知真名的唯有她一个。

    今天居然是黎靖前妻的婚礼,他会不会来?毕竟是前妻再嫁,他为避尴尬也许不会来;但女儿一定会到,他亦有可能陪女儿来……我顿时陷入一股莫名的紧张,好一阵才想起今天自己戴的是他送的耳环。不行,万一意外撞见,还是取下来为好。

    施杰跟云清共同的朋友不少,而今天到场的也不乏他们公司同事,他此刻正跟在场的其他宾客寒暄。我匆匆说了声去洗手间就离开了大厅。

    洗手间的镜子照出我此刻的样子——香槟色单肩礼服裹住身体,蓬松的发髻简单地盘在脑后,脸上精心修饰过的淡妆盖不住略显紧张的神情,耳垂上挂着两只圆润饱满的绿松石耳环。我摘下耳环收好,心不在焉地打开水龙头又关上,从手袋里掏出唇膏又装进去,终究还是转身钻进隔间插上门。

    我意识到自己并不想出去观礼。不全是为了怕撞见黎靖,更多的是不愿意去见证那个他爱了十二年的女人对别人说我愿意。可这一切与我何干?我只不过曾是他的朋友而已。今天我是施杰的女伴,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为什么要没出息地躲在洗手间里?

    踌躇片刻,我还是打开门走了出去。

    尖细的鞋跟有节奏地一下一下敲打大理石地板,像鼓点般踩在我自己耳边。一路响到宴会厅门口,我始终还是见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黎靖刚刚放下那支签到用的鹅毛笔,转过身来就撞见我的目光。他一身保守的典型英式西服,三粒扣都妥帖地扣上。他表情平静如旧,这一眼就像是越过重重时光,回到我们仍然并肩散步的午后。

    他看见了我,并未打算假装生疏,淡淡地礼节性地微笑着跟我招呼:“你也来了?”

    “我陪朋友来的。你女儿呢?”此时找不到话题,只好开始说废话。

    “她今天是花童。八岁的花童年纪有点大,不过没办法,她非要穿花童礼服。”他自然地走近两步,我们的说话声不致被音乐和人声掩盖。

    我转头在屋内的宾客群中用目光寻找施杰,见到他正和人聊着天。

    “不进去吗?”我向黎靖暗示这段短暂的问候即将终结。

    “嗯,进去。”

    走进大厅里施杰便看到了我,叫住身边端着托盘的服务生,取下两只盛满香槟的酒杯,递一只给我。我顺势接过,自然地拉住他还未放下的左手。此举让施杰有点吃惊,但仍条件反射般也回握住了我的手。

    等再转过头去时,黎靖的背影已经离我们有三四米的距离。是根本没注意还是见此情形刻意走远,我也不知道。

    “那哥们也来了?”施杰也看到了他,随口问。

    “云清是他前妻,你不知道?”

    “啊?来前妻的婚礼还真够大方的。”

    “要是你就不来?”

    “不,要我我也来,带个比前妻美十倍的姑娘!”

    “好,这主意我喜欢。”我轻轻松开握着他的手,代之以举起香槟杯往他杯子上碰了碰。

    香槟的泡沫在杯中轻快地跳动,我清晰明白地感觉到,刚才与施杰十指相触之间并无任何异样的感觉产生。他的手温度冷还是暖、皮肤粗还是细、力度强还是弱……我全未留意,只觉耳垂上那两个细微的小孔里还残留着隐隐的坚硬的金属触感。仿佛有一部分体温在取下耳环时被带走,再也拼不回来。

    身边的宾客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鼓掌,音乐声低了,司仪在台上喋喋不休。噢,我看见了穿着及膝露肩白纱裙的黎雪,头顶小花环,手捧鲜花,跟在她盛装的母亲身后。她比我想象中高出几公分,皮肤瓷白明眸漆黑,比她妈妈还要漂亮。她们正一步步走向厅中央那个穿着礼服的年轻男人,周围掌声几乎要让人相信这画面是多么幸福。施杰和我站得很近,他抬起手鼓掌时上臂不时摩擦到我的肩。如果说人与人跨越到亲密距离之内必定会产生某些默契,此时于我而言更像是刻意接纳彼此间每一点细微的进展。我站在原地,半步都没有拉远跟他的距离。

    冗长的铺垫过后终于进行到一对新人宣读誓词,我站得实在无聊,便借口去接个电话离开了人群。

    二楼宴会厅一侧还有个阳台,我拨开遮住玻璃门的纱帘推门出去。宽阔的阳台原来是吸烟区,小桌边三三两两坐着人。阳台下的花园植物繁茂,树荫将盛夏正午的燥热驱散了一大半。这闹市中央的酒店后居然藏了一片如此清静雅致的后花园,我走向栏杆边俯瞰花园,忽见旁边还站着跟我同样出来透气的黎靖。

    整个阳台只有我们两人双手空空,其他人指尖都有一支或短或长的燃烧着的烟。

    他看看我,我看看他。栏杆上他的右手和我的左手间隔不过十厘米,我腕上是入场时给每位女宾系上的白色绸花,他腕上是那对我们初见时的银色袖扣。时间一秒一秒向前匀速滑动,似乎我已变了而他总一如往昔。

    谁都在向前走,他若坚持要留守原地,只能看见所有他在意的人或事一件件远离。

    “好无聊的婚礼。”我率先打破这场沉默的对视。

    他不置可否地笑笑,缓缓提了个完全不同的话题:“你跟施杰——”看,刚才他果然是看见了。

    “嗯。”我坦然承认。

    “什么时候的事?”他又问。语气神态永远都是那样,平静得让人听不出究竟是关心这个问题,还是随口问来打发无聊。

    “不久,没几天。”我也平静随意地答他,就像回答一个很久不见的普通朋友的问候,“你怎么也到外面来了?”

    “里面太挤,我不怎么爱热闹。你呢?”

    “女人也不是做每件事都有理由的。”

    “你还记得呢?”他笑笑。

    “你也记得。”我倚在栏杆边,看着眼前的树荫漏过一缕缕光线。

    在江北机场初遇时,他曾提过女孩子无论做什么都能说出个理由,而我说我们也会不经考虑就选择,只是善于事后给自己找理由而已。我的确从不曾忘记跟他一起经历过的每个片段,没料到的是他也同样记得。

    “是啊,记性太好不是什么好事。”他似在自嘲。

    “但记性不好又会忘掉很多开心的事。”

    “你说得也对。”

    “又来这句?”

    “真心的,觉得你说得对。”

    “以后就请叫我说得对姑娘。”

    “难道我要叫记性好大叔?”

    “谁说你是大叔?”

    “噢,谢谢。”

    “不客气,千万别感动得以身相许。”

    “你提醒得太迟了。”

    “是吗?”

    “不是吗?”

    我们短暂地相视而笑。这一瞬间,时光从我们身后悄无声息地褪去,我们仿佛回到从未发生过任何事之前。一扇门之外喧闹的喜宴似乎都不复存在,我们还站在初相遇的时刻、站在被浓雾包围的孤岛中央,除了彼此没有别人。安静的书店、山顶的雨、傍晚的街道、夜幕下的路边咖啡店、落地窗外挂满星辰的房间……都回来了。以温润又强大的力量,全部冲进我仍然跳动着的心脏。

    宴会厅里忽然传来又一阵夹杂着尖叫和欢呼的掌声,新娘在抛花球了。

    我们不约而同地朝门里看了一眼。只一眼,我骤然醒来,记起这是他前妻的婚礼。他出现在这里并非毫无理由,这理由也绝不是出来跟我聊几句天。

    “肚子好像饿了,我进去吃东西。”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轻松愉快。

    “去吧。”他说。

    我转身背对他,推开了那扇门。

    眼前觥筹交错的喜宴恍如另一个世界,相机快门咔咔地响在耳边,酒杯中气泡轻快地上升然后爆破,满厅纱幔像梦境般悬在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新郎新娘正一起握瓶将那浅琥珀色的液体由上而下倾注入香槟塔。

    一个木画框磕到了我的手肘,照片上穿着婚纱的新娘满脸笑容地看着我——她看上去真的很幸福啊,尽管幸福这两个字听起来如此荒诞。